作为分散转移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稳定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政策性农业保险对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保障农民收益等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政策性农业保险在我县已达到所有涉农乡镇全覆盖。为持续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各项工作,县财政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各承保机构按照保护农民利益、支持农业发展的要求,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规范农业保险市场秩序,管好用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不断提升农业保险质效,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对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稳定器”与“助推器”作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保障。
一、积极发挥职能,做好资金保障
为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县财政局积极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2024年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共计6115.1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安排3580万元、自治区预算安排2421万元、州级预算安排114.12万元),为各保险经办机构开展承保、理赔等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2024年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牵头主责,与各业务主管部门协同配合,进一步梳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明确各部门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中的职责和分工,加强沟通协调配合。2024年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8个,重点惠及关系粮食安全的主要大宗农产品和其他农畜产品。对符合条件的农业保险业务,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为投保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提供补贴。截至8月末,全县种植业保险承保91.74266万亩,养殖业保险承保5.9598万头,保费规模达7483.7268万元,总保费规模中各级财政给予的保费补贴资金5199.2万元(其中已拨付中央财政补贴3212.37万元,区级财政补贴1872.71万元,州级财政补贴114.12万元)。累计为超过5662户农牧民提供风险保障11.12亿元,累计赔付金额6620.69万元,有效提高了农牧民抗风险能力,减轻了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
二、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高效开展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审核工作。围绕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预算申请、资金拨付和保单结算等环节开展审核,准确核算各级财政补贴结算金额,确保财政资金足额及时拨付。
二是认真负责做好农业保险经办机构绩效评价工作。每年对各农险经办机构相关农险业务的承保、赔付等情况进行实地走访和调研。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提升承保机构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农业保险补贴资金绩效管理,开展全过程、各环节、深层次的绩效评价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全县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三是落实监督检查并提出合理建议。就日常监督、资金审核和绩效评价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督促相关保险经办机构认真整改,并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推动农业保险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使用进行全程跟踪监督,防止资金被截留、挪用或滥用。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严格按照财经纪律严肃查处,并及时向群众公开处理结果,形成有力震慑。
审核人:徐兴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