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精河县粮食安全,县财政切实落实三项工作:
一是积极认真确保各类专项到位,积极配合农业部门兑付种粮农民耕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3.1万元,为促进粮食生产产能提高打基础;积极配合发改部门协调监管州级粮食储备保管利息费用补贴24.62万元、安排县级粮食储备保管利息费用补贴29.9万元,切实为粮食储备安全提供资金保障。
二是县级财力预算安排粮食安全工作经费3.58万元,保障粮食安全日常工作开展。
三是积极配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定期对粮食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促进粮食企业认真履行粮食安全储备职责。
审核人:徐兴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