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精河县财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为精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㈠严把新增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源头关”。不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严格落实《中共精河县委员会印发<中共精河县委员会精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精党办发〔2018〕17号)文件要求,构建相对完整的全过程、全方位、全链条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时,充分运用事前评估结果并取得初步效果。新增事前绩效评估项目6个,涉及资金358.31万元,经审核后通过支持项目3个,涉及资金74.61万元。
㈡严把绩效目标编审工作“入门关”。2024年精河县各部门单位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部门整体预算绩效、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组织各预算单位根据批复下达的年初预算进行预算绩效目标编制,不分金额大小均设立预期绩效目标,实现绩效目标100%申报。
㈢严把绩效监控工作“通行关”。在预算执行环节,坚持“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定期对预算执行中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根据监控结果筛选偏差率高、执行率低的项目,按照《关于加强和规范精河县项目支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的通知》要求,督促项目单位及时整改;对于5月、8月监控执行率为零、项目单位无法实施的项目,及时应用结果收回预算金额,通过科学调度资金,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㈣严把绩效评价工作“指挥关”。一方面,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充分发挥绩效评价核心作用。另一方面在重点项目评价等关键环节引入具有专业技能和优势的第三方机构,对每个重点项目制定评价方案、设计指标体系,采取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通过资料核查、实地查看等方式,重点对项目的绩效目标设定、业务管理、实施运行、项目效益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
㈤严把绩效管理结果常态化“应用关”。一是结合5月、8月监控数据,对于执行率低未能按照序时进度执行的项目,及时下发整改通知,督促涉及项目单位合理合规尽快形成支出。5月、8月累计督促共252个项目,涉及金额6.65亿元;对于无法执行的10个项目,涉及金额327.78万元,及时追溯原因,收回预算金额,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二是将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纳入财政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各部门单位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以监督促管理、提绩效。三是将预算绩效结果纳入部门单位年度考核体系,切实将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和要求深度融入,不断提升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尽职尽责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审核人:徐兴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