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精河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文化自信,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2024年预算安排文化专项资金796.66万元,全面实施公共文化服务领域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
一是公共文化服务经费保障落实情况:为不断提升基层文化民生保障水平,积极落实财政政策,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多方筹措资金707.36万元,用于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的发展。
二是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的公共文化设施享受国家规定的补助情况:2024年中央、自治区专项投入免费开放补助资金89.3万元。全县现有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各1个,乡镇综合文化服务站7个。开展了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审核人:徐兴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