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精河县财政局立足部门职责,始终把保障食品安全等工作经费作为财政保障工作的重点之一,不断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严格经费支出管理,为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财力支持。
㈠ 做好资金筹措,加强经费保障。精河县财政局统筹财力将食品、药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动物防疫、监督管理、仪器设备等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经费保障。2024年安排食品安全、药品工作相关经费128.57万元,其中:食品、药品监管抽检经费21.5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经费12.44万元;动物防疫补助经费94.63万元。为群众“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安全保驾护航。
㈡ 强化资金监督,提高使用效益。坚持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把资金落实到食品安全工作上,严格按照预算安排使用资金,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下一步,精河县财政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做好后续的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我县人民创建更加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
审核人:徐兴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