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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关于整治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的公示

日期:2026-03-27 18:12

来源:精河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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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2026年重点货运源头治超监管公示的通知》,为切实加强对源头企业的监督管理,保障公路安全,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等规定,现将具体事项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整治对象名单

精河县晶奕矿业有限公司、精河县贝磊达矿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精河县精宏砂石料有限公司

二、整治要求与措施

1、企业主体责任:各相关企业需严格落实治超主体责任,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出厂。

2、部门监管责任:精河县交通运输局将对上述企业进行重点巡查监管,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3、社会监督:欢迎公众对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三、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09-5320122

受理单位:精河县交通运输局

四、公示期限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为期7天。

审核人:玛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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