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2026年重点货运源头治超监管公示的通知》,为切实加强对源头企业的监督管理,保障公路安全,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等规定,现将具体事项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整治对象名单
精河县晶奕矿业有限公司、精河县贝磊达矿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精河县精宏砂石料有限公司
二、整治要求与措施
1、企业主体责任:各相关企业需严格落实治超主体责任,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出厂。
2、部门监管责任:精河县交通运输局将对上述企业进行重点巡查监管,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3、社会监督:欢迎公众对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三、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09-5320122
受理单位:精河县交通运输局
四、公示期限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为期7天。
审核人:玛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