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精河县教育系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县各级党委、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安排部署、压实责任,全力推动食品安全工作落实落细。按照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包保责任清单,自治州、县两级领导对其包保学校进行监督检查。精河县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全县各学校进行包保,定期对所包保学校进行督查,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定期召开推进会议,就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内容、工作机制、包保干部工作职责进行部署,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意识、高位推动,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各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行食品安全书记(园长)负责制,落实校领导陪餐和家长协管双重监督。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每周对菜谱进行公布。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及食品安全员各23名,每日对食品安全开展自查。联合县市监局,对学校的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畜禽肉的兽药残留等重点安全指标进行抽检,持续筑牢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防线。
三、开展培训、规范管理,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牢牢把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关键点,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培训。2月9日、2月23日、3月2日,分别组织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总监及食品安全员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培训会;3月16日,举办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现场观摩活动;4月4日,精河县第一幼儿园作为自治州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现场观摩会的观摩点,接受自治州、县两级领导等40余人进行参观指导,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落细。
四、扩大宣传、拓宽渠道,切实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坚持常态化宣传教育,各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广播、主题班会、手抄报、宣传栏、微信群、钉钉群、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120余场次,引导师生养成勤俭节约、珍惜粮食的良好习惯,受教育人数达18000人次,切实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现阶段,精河县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工作初步取得成效,精河县初级中学、精河县第一幼儿园等4所学校食堂已创建为“放心餐厅”,“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多举措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切实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审核人:张秀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