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为进一步落实《关于调整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设置与课间活动时间的通知》要求,全县中小学严格落实“每天1节体育课,课间延长至15分钟,上、下午大课间总时长不低于60分钟,保障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着力解决校园“小眼镜”“小胖墩”问题,让运动成为校园最美风景线。


每天一节体育课,确保运动时间。新规明确要求,全县中小学必须开齐开足体育课,确保学生每天在校内至少上一节体育课,学习运动技能,培养运动兴趣。

课间时间“动”起来,释放活力。将课间时间调整为15分钟,鼓励学生走出教室,进行跳绳、踢毽子、跳皮筋等简便易行的体育活动,缓解学习疲劳,提高学习效率。

大课间活动“活”起来,丰富多彩。上、下午共安排1小时的大课间活动时间,各学校可根据自身特色,开展广播体操、武术操、跑步、球类运动等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在校内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2小时。

为确保新规落到实处,精河县教育局组织开展体育教师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体育教师教学水平和组织能力。完善场地设施,加大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力度,为学生提供安全、充足的运动场地。
精河县教育局副局长高铁柱表示,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着力解决校园“小眼镜”“小胖墩”问题具有重要意义。相信在全县教育系统的共同努力下,精河县校园体育工作必将迈上新台阶,让运动成为校园最美风景线,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在运动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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