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消费者维权观念,深化校园消费维权教育,精河县教育局在友好时代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教育局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宣传校园消费权益、维权知识,热心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问,发放宣传资料50余份,倡导广大群众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生活观念,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同时,积极组织各学校、幼儿园通过主题班队会、专题讲座、校园宣传栏、黑板报、手抄报、LED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特色活动,引导孩子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县第一幼儿园教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释法的方式为幼儿们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法规,并结合生活实际,为幼儿们普及消费维权知识,让消费维权和食品安全理念在孩子们心中扎根萌芽,护航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县第一小学积极邀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进校园开展消费知识宣传活动,并带领师生及家长围绕超市的自动扶梯、玩具及食品销售区域进行了全面的讲解,引导学生在购买商品时要仔细查看食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等信息,确保购买到安全、合格的食品。

通过此次活动,培养学生树立科学消费、合理消费、节约消费、健康消费、文明消费的观念,增强学生消费维权观念和意识,形成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审核人: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