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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举措护航开学季

日期:2024-09-12 12:08

来源: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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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行风建设工作,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宣传培训、督导检查、联合执法等措施,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压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隐患,筑牢校园食品安全屏障,全力护航开学季。

一是宣传培训提认识。联合教育局、卫健委等单位加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的宣传力度,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倡导学校食堂按需供餐,制止餐饮浪费,年初以来,累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2场次;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指导师生科学饮食、营养消费,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是督导检查压责任。结合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通过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督促学校食堂建立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依法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人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目前全县学校(幼儿园)食堂确定食品安全总监22名、食品安全员22名。督促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目前,全县22所学校(幼儿园)食堂全部落实并建立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公示栏,在明显位置公示包保干部信息,同时向社会公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联合执法聚合力。秋季开学以来,以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食品销售、餐饮经营单位为重点,联合教育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校园周边经营单位开展校园周边联合执法检查指导,围绕“排查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资质,是否依法持证或备案经营,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的行为;排查场所环境卫生、冷藏冷冻设备运转、食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是否落实食品销售有关要求;排查是否存在销售“三无”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五毛”食品以及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等行为。”累计检查学校食堂3家、校园周边经营单位4家,对操作不规范、相关制度不完善、环境卫生差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指导,发现9处食品安全问题已要求食品经营单位立即整改。确定全县学校周边200米内的20家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单位为D级,重点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

下一步,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底线思维,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强化日常督导和监管,扛牢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坚决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全力守护好广大师生及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审核:夏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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