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公安局始终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责任导向,全力抓好辖区内易制爆、易制毒和其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决做到措施到位、整改彻底、隐患清零,筑牢危险物品公共安全防线。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监管职责。牢固树立“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安全监管意识,全力解决风险问题、提升治理能力,以实地督导、暗访抽查、情况通报等形式,倒逼工作落实。组织辖区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企业、学校等单位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存储管理培训,推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提高经营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认识,督促从业单位对照行业标准,认真开展防范工作。
二是加强动态管控,织密监管网格。以危化品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为立足点,定期对监管范围内的涉危单位进行排查。全面检查相关企业危化品实际数量、流向登记、销售备案等系统内数据与仓库清点数据是否一致。同时深入排查易滋生隐患的企业园区,加大对城乡接合部、出租房屋、废旧厂房等部位、场所检查力度。
三是加强隐患整治,堵塞安全漏洞。将问题隐患整改贯穿全过程,积极作为、主动出击,组织警力开展推磨式检查,及时排查发现企业安全制度不健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安全管理不达标、资质许可不齐全等问题隐患,从源头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对涉危单位治安保卫、出入库登记、流向登记、购销报备等台账及安防、消防措施进行体检式检查,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逐一登记,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书面发放整改通知书。不能当场整改的,明确整改时限,并指定专人跟进回访整改落实情况。
审核人:吕士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