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切实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严防各类矛盾纠纷蔓延升级、汇聚激化,精河县公安局立足实际,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强“堡垒”和“排头兵”作用,牢固树立“预测在前、预防在小、调解在早”的工作理念,从大局着眼,从细处着手,全面掌握、消除各类不稳定因素和社会矛盾纠纷,确保辖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一、提前部署,准确掌握矛盾纠纷动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组织召开辖区社会稳定分析会,认真研究分析辖区重点矛盾纠纷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把握矛盾调处工作的主动性,促进辖区社会的安定稳定。警务室按照“日清、周析、月结”的原则,梳理类别、分析走势,研判分析辖区每一起矛盾纠纷信息,有针对性地“按方抓药、对症下药”,通过及时走访、介入、疏导,努力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根据矛盾不同形式,建立一般、重点、疑难矛盾三级调处机制,一般性矛盾纠纷由警务室民警负责调处,力争处置在小、化解在早,确保不出警务网格。重点矛盾纠纷引入“公调对接”机制,由派出所调解室联动调处,对接乡镇司法所调解,提升调解工作的法律效力。涉及人员多、领域广、情况复杂且有群体性事件苗头和重大隐患的疑难矛盾纠纷,上报乡镇党委,由乡镇领导组织调处,确保矛盾纠纷不激化、不升级。
二、提前预防,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警务室民辅警根据辖区矛盾纠纷特点,实行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与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工作取得实效。定期组织民辅警充分利用“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入户走访等形式,对辖区群众开展劳动法、预防电信诈骗、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把化解矛盾纠纷问题放在预防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同时,组织辖区民辅警摸排辖区经济纠纷、用工纠纷等矛盾,实行重点走访和先期告知工作,并对其密切关注,发现其有苗头性问题提前打“预防针”,以确保问题早发现,苗头早扼杀。
三、提前介入,分析研究矛盾纠纷原因。汇总分析辖区矛盾,及时发现并排查务工工资无法结算的隐患,积极告知、及时介入,并作出调整,促使矛盾化解在苗头阶段;针对辖区当发生矛盾纠纷、劳资纠纷等,由派出所第一时间介入,积极作为,职权外的迅速移交乡镇处理,通报矛盾纠纷问题情况,从舆论、从行政上施加压力。对于辖区内家庭纠纷、婚姻纠纷,民辅警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及时做出调处,并安排民辅警定期入户走访,以防矛盾再次激化。
审核人:王冰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