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辖区旅馆业管理,精河县公安局“三举措”对辖区旅店业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加大监管力度。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督导辖区各旅店业认真落实实名、实情、实数、实时登记、消防安全等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并定期组织开展旅店业治安清查等行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各旅店业在管理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定人定岗定责,进一步规范各旅店业的经营秩序。
强化隐患排查。督促相关单位监控设备应派专人看守,掉线损坏情况及时上报检查维修,负责人变更及转租、暂停营业情况应及时向公安局报备。针对当前个别旅店实名登记系统运转不良,故障时有发生的情况,检查人员及时与各旅店业负责人沟通,联系、协调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维修,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增加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对各旅馆业负责人宣传教育力度,督促各负责人要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四实”登记制度落实身份证信息核验及传输工作,确保旅客信息采集率、实名登记率和传输率达到100%。坚决杜绝不查验登记证件、一人登记多人住宿、登记人与住宿人不符、住宿不登记、登记后不上传信息等问题。
审核人:王冰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