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为最大限度提高群众对酒驾醉驾危害性的知晓率,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从源头预防酒驾醉驾行为。2月2日,精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辅警走进商铺、餐饮等场所,开展“拒绝酒驾醉驾”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辅警通过案例讲解、发放宣传资料,深入讲解饮酒、醉酒驾车的危害性、认定标准以及法律成本,要求广大交通参与者要从思想上、行动上坚决杜绝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让“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入脑入心。同时,积极引导经营者参与宣传劝导“酒后禁驾”活动,提醒进店购买酒类商品的消费者紧绷交通安全这根“弦”,共同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此次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从源头上筑牢了道路交通安全网。下一步,精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持续开展“拒绝酒驾醉驾”宣传活动,不断延伸宣传触角,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出行的节日氛围。
审核人:王冰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