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区、州、县“双减”工作决策部署,巩固我县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果,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10月27日,县文体广旅局组织开展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教学材料审核会。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旅局、县教育系统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专家及县域内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县文体广旅局负责人对全县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总体情况和工作情况作了简要说明,向各机构负责人传达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并共同学习了《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深度解读了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材料审核流程、标准及需要注意的具体事项,并与大家积极交流,答疑解惑。此次审核的培训材料涵盖音乐、舞蹈、美术、书法、口才等六类,涉及材料20余本。

下一步,县文体广旅局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坚持把艺术类培训机构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的政治工作抓实抓细,不断强化监督管理和服务,进一步规范校外艺培机构秩序和行为,推动“双减”政策在我县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审核人: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