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便利、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3月15日上午,以“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的精河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在精河县友好广场举行,县文体广旅局按照全县统一安排参与活动并组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现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现场,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现场群众讲解文化旅游、新闻出版等文旅市场领域法律法规知识,特别是涉及不合理低价游、知识产权保护、维护旅游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活动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旅行社管理条例》等各类宣传资料300余份,为群众解答各项法律法规咨询20余次。

此次活动的开展让广大消费者对文旅政策法规、文旅安全等知识有了进一步了解,有效提高了消费者的法律意识。今后,县文体广旅局将进一步推进文旅政策法规宣传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切实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审核人: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