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精河县境内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连日来,精河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正如火如荼地进行。此次普查,先后在精河河流域、呼苏木齐博州国有林场等区域开展实地调查。普查范围覆盖了精河县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复查,以及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的调查、认定、登记。


不同的是,此次普查加入了北斗手持移动终端定位仪、无人机及摄影设备等现代科技手段,采集到了大量的信息数据和影像资料,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准确依据,确保了后期数据录入、上报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精河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队队员、精河县博物馆馆员阿力玛斯·努尔旦对高科技设备的加入竖起了大拇指。他高兴地说:“我们现在正在对库苏木齐河、精河河两岸,以及周边的文物、古墓葬进行信息采集,通过手持端、无人机等设备,可以准确掌握文物的位置、宽度深度等数据,方便进行初步探测排查。”2023年11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启动以来,精河县高度重视,周密组织部署,全面推进,确保普查结果全面客观反映精河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基本状况。目前,普查工作已进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

此次普查工作为精河县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持,为推动精河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奠定了基础。“全国性的文物普查工作一般时隔15年至20年开展一次,第四次文物普查是重大国情国力的调查。精河县的文物资源家底很好,留下的居址、岩画和墓葬,时间跨度很长,中间的连续性也很强,一直到现在都是知名的交通要道、丝路重镇。所以,从古至今,不管是社会、经济上,还是人类起源上,精河县都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希望通过此次普查,能从文物的角度,为未来的旅游资源开发、民生、社会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普博州指导员王玥说。

据了解,自精河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开展以来,已开展野外实地调查登记录入18处,其中新发现2处,复查16处。精河县博物馆负责人贾江涛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机制,规范认定标准和登记公布程序,健全名录公布体系。同时,扎实做好全县野外文物保护工作,加强文物保护队伍的建设,培养锻炼专业人员,提高文物保护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精河县文化遗产传承贡献力量。我们也倡议全县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文物线索,共同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出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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