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我县旅游市场环境,提升旅行社服务质量,打击旅行社、导游违规等行为。近期,精河县文体广旅局组织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行动重点为导游在服务过程中是否存在未取得导游证或伪造、冒用、租赁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违规行为,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业务的行为;擅自变更行程或拒绝履行旅游合同的行为;服务态度恶劣,甚至对游客进行言语侮辱的行为;在执业过程中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索取小费的行为;讲解过程中存在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和社会公德的言语;在执业过程中以各种方式诱导、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消费等欺骗游客行为;旅行社是否存在旅游合同中有表述含糊不清、价目不明确,以及条款中的强制消费暗示等。同时,采取线上线下线索收集、旅游企业自查、集中执法检查的方式开展全覆盖式排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向旅行社及导游发放《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旅游包车安全监管十条管理措施告知书》,并签订《旅行社旅游包车安全管理责任书》,要求旅行社监督每一位导游严格遵守行业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
下一步,精河县文体广旅局将持续加强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相关问题的执法检查,并对游客举报投诉信息做好及时处理,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审核人: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