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网站地图

注册

登录

网站无障碍

进入适老版

进入关怀版

精河县发出首份《行政复议建议书》 构筑行政争议“防火墙”

日期:2023-07-21 22:07

来源:

点击量:

分享:

2023年7月20日,精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结合正在开展的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对历年已办结案件的类似案件开展全面分析,为切实监督指导该行政执法部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精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向该部门发出了《行政复议建议书》,分析复议案件相关情况,指出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下步工作建议。

向行政执法部门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是行政复议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措施。通过行政复议建议书的方式给行政执法部门提出建议,指出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既监督和指导了行政执法行为,又避免了行政执法部门在以后的执法中出现同样问题,做到举一反三,真正实现定纷止争和防患于未然。

精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将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继续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大对复议案件的审查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从源头构筑行政争议“防火墙”,有力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审核人:封璐瑶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政府网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500107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220001

    新公网安备652722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