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0日,精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结合正在开展的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对历年已办结案件的类似案件开展全面分析,为切实监督指导该行政执法部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精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向该部门发出了《行政复议建议书》,分析复议案件相关情况,指出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下步工作建议。
向行政执法部门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是行政复议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措施。通过行政复议建议书的方式给行政执法部门提出建议,指出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既监督和指导了行政执法行为,又避免了行政执法部门在以后的执法中出现同样问题,做到举一反三,真正实现定纷止争和防患于未然。
精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将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继续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大对复议案件的审查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从源头构筑行政争议“防火墙”,有力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审核人:封璐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