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第四十四讲的通知》要求,精河县司法局于2月29日组织7个乡镇场、2个街道、106个村队(社区)参加了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第四十四讲法治培训。培训通过视联网远程视频授课形式开展。500余名乡镇场、街道、村(社区)干部、“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村(社区)法律顾问、专兼职网格长等参加。

本次培训由司法部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新疆分团团长刘沫含主讲。主讲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讲座中刘团长凭借深厚的法律援助工作理论基础和实务经验,从各类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入手,就法律援助事项办理的实际操作、规范要求等进行深入浅出、详实专业的讲授。

讲座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此次讲座内容丰富,切实提高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认识,提升了自身的法律素养,为今后更好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打下理论基础。

下一步精河县司法局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延伸法律援助服务触角,持续提升群众法治素养,实现公共法律服务“零距离”。
审核人:封璐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