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宣传体育事业,激发全民健身热情,近期,精河县大河沿子镇司法所组织各村社区开展《全民健身条例》宣传活动,受益群众达1000余人。

活动中,各村队(社区)宣讲干部带领现场居民认真学习了《全民健身条例》相关内容,宣讲者从全民健身计划、全民健身活动、服务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鼓励居民积极投身到健身活动中,进一步树立居民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

下一步,精河县大河沿子镇司法所将持续宣传《全民健身条例》,通过普及各类健身器材用法、开展趣味运动会等方式,向辖区各族群众传播科学、文明、健康的健身生活方式,努力提升精河县大河沿子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体育健身需求。
审核人:封璐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