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精河司法局托托镇司法所处理一起牧民马群管理不慎进入邻村棉花地的事件,导致部分棉花受损。接到报告后,托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矛盾纠纷联调机制,指令辖区司法所、派出所及涉事村队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初步勘查和情绪安抚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联合工作组抵达现场后,对涉事棉田进行了仔细勘查,初步统计了受损棉苗的范围和程度。同时,分别听取了牧民与棉田主人的陈述。牧民承认因看管疏忽导致马群进入棉田,棉田主人则表达了对其经济损失的关切,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具体损失金额的认定上。

司法所工作人员在现场组织双方进行首次调解。工作人员从情理角度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解彼此的难处;同时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和财产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牧民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为后续协商奠定法律基础。涉事村队干部充分利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分头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他们从邻里和睦、长远相处的角度进行劝导,有效缓和了因突发意外产生的对立情绪,促使双方态度趋于理性,愿意通过协商解决问题。派出所民警在调解过程中,主要负责维护现场秩序,确保调解环境平稳有序。同时,民警对牧民进行了必要的批评教育,指出其加强牲畜管理的重要性,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消除了潜在的社会治安隐患。
在联合工作组的主持下,双方同意委托农业技术人员或根据当地惯例,对棉田损失进行更为精确和公允的评估。工作组提出了几套赔偿方案供双方参考,包括按受损面积折算赔偿、补偿相应农资及人工成本等,力求评估结果双方都能接受。经过数轮耐心细致的调解,牧民与棉田主人最终就赔偿金额和支付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在司法所、派出所和村队干部的共同见证下,双方签订了书面调解协议。牧民当场赔偿两只羊,棉田主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以此事件为鉴,联合工作组向辖区内广大牧民和农户进行了针对性宣传。提醒牧民加强牲畜圈养和管理,特别是在农作物生长季节,严防类似事件发生;同时告知农户遇有此类情况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避免私自处理引发新的矛盾。
此次马群进棉田纠纷的成功调解,充分体现了派出所、司法所、村队“三位一体”联合调解机制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各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将情、理、法有机结合,快速高效地平息了纷争,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积累了宝贵经验。
审核人: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