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生态保护的加强,野生动物栖息环境得到不断改善,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有一定程度增多,野生动物出没在放牧区的现象时有发生。为帮助广大牧民解决困扰,在博州党委政府的推动及关怀下,托托镇与保险公司签订了《野生动物致害救助责任保险》,这一举措既有效保障了受到野生动物侵害而遭受人身财产损失的农牧民权益,又实现了保护野生动物的目标。

4月24日,精河县托托镇古尔图牧业村牧民戴某因牲畜走失外出寻找,经过一番寻找,最终在牧区山里找到四只已死亡的羊,经鉴定为狼咬死遇害。得知消息时,托托镇畜牧兽医站干部及分管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同时安排专人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对接,全程参与理赔程序,确定了相关赔偿事宜。所有理赔手续都已齐全,按照保险赔付标准,一只羊赔付535元,共计赔付2140元。这是托托镇为牧民家中牲畜购买野生动物致害保险以来第一起理赔成功案例。
“非常感谢咱们党委政府的关心,最初对于这个保险是不怎么关注的,毕竟一只羊才两块钱,赔付五百多,就以为赔付难度特别高,但是镇上的畜牧兽医站的工作人员非常耐心的讲解这份保险,让我觉得买上一份还是很有必要的,没成想这么快就用上了,而且赔付流程也很快,当天上报当天就走完手续了。”牧业村村民戴某说道。
相关工作人员还提醒广大牧民,遇到野生动物冲击牧区对牲畜造成伤害的情况,在注意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可以拍照保留证据,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以获取相应赔付。
审核人:冯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