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受新疆锰业金属有限公司委托,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新疆锰业金属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电解金属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我公司现对新疆锰业金属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电解金属锰建设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s://share.weiyun.com/1K0rhSuS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安彤;联系电话:0991-7653690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区当地民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下载网址: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交公众意见表,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将电子邮件发送至372951844@qq.com邮箱即可。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锰业金属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建富
联系电话:0909-5339910
(2)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安彤
联系电话:0991-7653690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审核人:王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