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2024年农房抗震防灾工程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及标准
本地未享受农村安居工程等政策支持的一般农户。农房抗震防灾工程补助标准为:2024年农房抗震防灾工程自治区补助1.85万元/户。
二、补助范围及金额
第二批享受补助共计6户,户均补助1.85万元,共计发放补助资金11.1万元。(其中:托里镇2户、3.7万元;茫丁乡4户、7.4万元。)
农房抗震防灾工程补助资金实行银行打卡方式,由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一卡通”系统经精河县农村信用社发放。
三、监督服务
群众如对农房抗震防灾工程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要负责人:陆冬梅
经办人:刘海滨
联系电话:0909-7639615
2.精河县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张丽琴
经办人:王萍
联系电话:0909-5335937
3.精河县农村信用社
主要负责人:冯建强
经办人:丁超龙、范雨欣
联系电话:0909-5332156、5321878
审核人:朱亚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