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机构名称 |
科室领导 |
联系电话 |
机构(科室)职能 |
办公室地址 |
办公时间 |
1 |
综合办公室 |
崔珊 |
0909-5332529 |
协助领导组织管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内部工作关系;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包括各项制度的制定、文秘、人事、财务、后勤管理等;筹备文旅活动等工作。 |
精河县和平西路30号(精河县科技文化活动中心楼5楼) |
(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
2 |
文化市场稽查大队 |
盛树立 |
0909-5322529 |
宣传、贯彻国家、自治区有关文化市场及出版物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受理文化市场及出版物市场中的各类举报和投诉,依法查处文化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
精河县和平西路30号(精河县科技文化活动中心楼5楼) |
(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
3 |
业余体育学校 |
李良 |
0909-5332529 |
负责拟定业余训练及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宏观管理全县业余训练工作,选拔培养和输送优秀运动员,负责全县全民健身、群众体育活动,拟定全县的业余训练计划,做好学校、训练点的发展和创建工作,指导协调业余训练工作,组织我县运动员参加自治区、州等重大比赛,负责指导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业余训练,管理全县业余运动员的登记注册及交流工作。 |
精河县和平西路30号(精河县科技文化活动中心楼5楼) |
(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
4 |
人民剧院 |
绳刚 |
0909-5332573 |
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电影放映方面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村电影“2131”工程,积极协助乡镇场文化站开展农村电影放映活动,丰富农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承担全县性的公益电影放映和公益文化活动。 |
精河县城镇伊犁路19号 |
(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
5 |
文化馆 |
王蓉 |
0909-5337598 |
宣传党的基本路线及方针、政策,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承担我县大中型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辅导及编排演出任务,对基层乡镇、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的文化活动进行业务辅导,抓艺术精品创作,组织、指导社会文化活动;辅导、培训群众文艺骨干和社会文艺团队;承办各类社会文化艺术活动。挖掘、整理、保护及开发利用全县各民族文化艺术资源,承担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等工作。 |
精河县城镇锦福小区E段 |
(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
6 |
图书馆 |
巴·布热 |
0909-5332529 |
搜集、整理、保存文化典籍和地方文献。开展馆际协作,促进文献资源共享;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图书借阅和知识信息咨询服务。 |
精河县幸福西路4号 |
(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
7 |
美术馆 |
靳忠强 |
0909-5332529 |
组织开展美术创作、研究等工作,承担各级美术作品和美术文献的展览、陈列、征集、收藏并利用美术和美术馆资源开展学术研究、教育推广、对外交流和公共文化服务。 |
精河县和平西路30号(精河县科技文化活动中心楼10楼) |
(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
8 |
体育设施管理中心 |
马吉江 |
0909-5333186 |
发展体育事业,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积极开展体育竞赛活动,提高我县体育运动水平;组织、安排、联系各类体育活动,举办全县性体育竞赛活动,培养体育人才;做好场馆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为全县开展各类大中型活动提供场地,为广大体育爱好者提供健身场所,并指导其科学健身;加强对体育场馆的管理、使用、开发,发挥体育场所的最大功能效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精河县城镇伊犁路21号 |
(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
9 |
旅游产业发展中心 |
张丽汗 |
0909-5336598 |
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保护、产业发展研究工作;开展旅游业发展学术交流;提出精河县旅游产业发展政策建议。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打造特色旅游品牌,研制开发旅游商品、纪念品,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协同有关部门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旅游+”融合发展工作,承担旅游人才培训工作;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提升旅游行业服务质量,为全县旅游大型节庆活动及“假日旅游”工作提供服务。承担精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精河县和平西路30号(精河县科技文化活动中心楼5楼) |
(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
10 |
博物馆 |
黄雪丽 |
0909-5334529 |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文物工作法律法规。拟定精河县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负责博物馆建设;举办文物展览、免费开放及馆际交流;负责对县城范围内的历史民俗文物进行普查、征集和保护。 |
精河县和平西路30号(精河县科技文化活动中心楼3楼) |
(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