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提升野外文物看护员工作能力,加强文物看护员队伍建设与管理,保障全县文物安全。1月24日上午,精河县文物局在科技文化活动中心楼举办了精河县野外文物看护员培训班,18名野外文物看护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中,总结了2023年精河县野外文物保护情况,传达了《关于2023年度全区野外文物看护员管理工作的告知函》《关于2023年度全区文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报》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元旦及春节期间文物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精神,学习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野外文物看护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与野外文物看护员签订了野外文物安全责任书和野外文物看护员聘用合同,统一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发放了《文物安全监管法律法规汇编》和《全国文物案件指导性案例》等学习资料。
精河县文物局干部贾江涛强调,文物是历史的见证,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文物,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激发群众爱国爱家的情感需要,也是推动文旅融合发展的现实需要。全体看护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熟练掌握各自责任区文物保护单位分布情况,定期开展巡查管护,发现破坏文物行为及时制止,主动协助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盗掘、盗挖文物等违法案件,扎实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确保全县的野外文物安全。
最后,要求大家在开展日常文物安全巡查的同时,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文物保护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带动更多的群众关心、支持文物保护工作,逐渐形成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
审核人: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