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托托镇位于精河县东大门,距县城60公里,为提升托托镇自然灾害救灾物资保障能力,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和各类突发事件,我县积极谋划全力做好托托镇“前置”救灾物资工作。2023年1月20日,精河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发展改革委救灾物资储备库向托托镇前置帐篷、棉被、折叠床、被褥、发电机等救灾物资共654件,价值29万余元。
精河县应急管理局对托托镇做好“前置”物资储备点救灾物资的管理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一是妥善做好物资分类、规范储存,落实好储存仓库的防火、防盗、防水等保障措施,防止因保管不善而造成物资损坏;二是要制定物资储存管理制度,建立物资管理台账,落实专人负责物资管理,做好出入库登记审批工作,不得出现未经同意而随意调用的情况;三是当镇区发生灾情、受灾群众需要紧急救助时,镇党委、政府要立即向县应急管理局提出物资调拨请示,说明灾害情况和调拨物资的种类、数量,经同意后方可直接从前置储存物资仓库中调拨相应的物资。
托托镇前置储物资储备点将充分发挥就地就近优势,如果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前置物资储备点将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为托托镇应对各类灾害事故提供强有力的物资保障,更加有力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托托镇物资前置点帐篷存储

托托镇物资前置点被褥存储

托托镇物资前置点折叠床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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