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应急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安全防范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主动履职、积极作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应急抢险救援基础建设,扎实推进全县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
始终保持在思想上紧之又紧、认清形势的态度,时时保持清醒,事事提高警惕。一是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上半年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共11次讨论、研究和强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听取了安全生产工作汇报,针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做了安排部署。二是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三节两会”、五一、端午节等重要节点亲自带队到非煤矿山、工贸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一线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按照“三个必须”和“属地监管”工作要求,压实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专项监管部门责任。三是严格落实联席会议制度,2023年召开6次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会商研判会,通报信息、会商研判,组织开展联合执法9次。
二、紧盯风险管控,进一步消除隐患风险
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召开“精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动员部署会”,制定并下发《关于印发<精河县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的要求,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分析研判、亲自现场检查。组织召开安全教育专题培训会,与60家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对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9个领域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检查,今年以来全县各相关单位派出检查组2048个,累计检查各类企业11093家次,排查出安全隐患2639处,已落实整改2246处,限期整改393处。有力保障了我县生产安全,进一步提升了各企业安全防范意识。全力做好迎检工作,精河县上半年共迎接国家矿山安全帮扶指导检查1次、自治区矿山安全帮扶指导检查1次、自治区安全生产综合检查1次、自治州安全生产综合检查2次。2023年度上半年精河县未发生生产事故。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一是坚决扛牢安全生产政治责任。深入推进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强化汛期水害防治,全力化解重大风险,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是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在企业开展主要负责人承诺亮诺活动,让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者真正树立起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培树标杆企业,通过标杆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引导行业企业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发挥安全总监和一线员工内部“吹哨人”的作用,鼓励一线员工主动发现隐患、举报隐患。
三是紧盯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抓紧矿山、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通过聘请专家、定时巡检、停产整顿、行政处罚等手段,层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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