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提升化工园区本质安全,全力维护精河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化工园区认定评价标准(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精河化工产业集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报告》评估结果和化工园区实际,制定精河化工产业集中区(以下简称“化工园区”)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方案。
化工园区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划定的目的和原则
(一)划定目的。化工园区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以下简称安全控制线)是为进一步降低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潜在安全事故(火灾、爆炸、泄漏等)对化工园区外部防护目标的影响,对周边土地未来新、改、扩建项目实施控制性的合理开发建设,确保园区周边土地现有利用状况应满足相关法规标准要求,保障化工园区安全发展。
(二)划定原则。安全控制线应从化工园区规划用地边界线外侧划定,对开发区内的化工区块“一园多片”情况,应从化工区块(片区)规划用地边界线外侧划定化工园区应对园区内现有、在建项目进行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根据园区现有、在建项目3×10-7/年个人风险等值线的范围;原则后划定安全控制线:
化工园区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划定方法
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结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等风险基准,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采用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风险控制线基准如表2所示。
表3外部安全防护距离风险控制线基准
危险化学品单位周边防护目标类别 |
风险控制线基准/(次/年)≤ |
1. GB36894规定的高敏感防护目标(文化设施、教育设施、医疗卫生场所、社会福利设施等); 2. GB36894规定的重要防护目标(公共图书展览设施、文物保护单位、宗教场所、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军事、安保设施、外事场所等); 3. GB36894规定的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 |
3´10-7 |
1. GB36894规定的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 |
3×10-6 |
2. GB36894规定的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 |
1×10-5 |
安全控制线的划定主要考虑园区3´10-7个人风险等值线(目前危化企业3´10-7个人风险未超过企业红线,安全控制线按照园区防火间距120米确定),情况如下;
(1)园区扩展120米(参见附图)。
综上所述,结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及化工园区周边社会环境、土地开发规划情况,同时保留适当的冗余,共划定一条安全控制线。
其中,安全控制线(粉色)内不应新规划开发建设居民居住区及《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规定的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类防护目标、二类防护目标、三类防护目标(包括非危险化学品工业企业)。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统筹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理念,将化工园区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底线。
(二)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各单位要结合部门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在土地规划、土地管理和开发利用、招商引资、项目准入、项目建设以及项目服务等过程中严格落实化工园区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内部及周边的“禁限控”要求。
(三)强化担当,严肃问责。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督促有关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违规开发化工园区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内部及周边土地的,因此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精河化工产业集中区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

审核人:署合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