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应急管理局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以及情景演练相结合,以全面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立足点,不断探索防灾减灾救灾新模式,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落实创建国家综合减灾示范县工作,着力提升基层(村)社区自然灾害综合防治能力。
2024年8月5日至27日以来,精河县应急管理局与第三方按照“四步工作法”,逐步开展《自治区基层综合减灾能力提升试点工作方案》中的具体工作事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包联帮扶”工作机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自治区基层综合减灾能力提升试点工作方案》,组织各乡镇场(村)社区认真学习了《国家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标准》,实行试点村队由精河县应急管理局领导干部包联帮扶指导管理模式,旨在通过精准的帮扶,提升试点村队的综合减灾能力。

二是调研摸排,践行“木桶原理”工作法。精河县应急管理局与第三方深入12个试点(村)社区开展调研摸排工作,发现短板问题共19个。强调集中研判共同商讨补齐“短板弱项”的工作方法,精准攻克困难(村)社区,切实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宣传+训演”,模范(村)社区分享先进事例。
为增强(村)社区居民自我防范意识,精河县制定了结合实际情况的提升基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培训课程,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防灾减灾教育活动。现场开展地震应急就地避震和应急疏散演练以及培训黄金4分钟“心肺复苏”救护术等活动,使居民了解和掌握了基本的逃生技能及必要的应对灾害的救灾知识。同时,邀请在创建工作中表现优秀的(村)社区工作者分享先进工作事例,成为国家综合减灾示范县工作的重要推手。

四是壮大救援队伍,提升“防抗救”综合能力。
为提升“防抗救”能力,在精河县乡村三级组建应急救援队伍134支,2982人(其中县级救援队伍21支,1546人;乡镇、村队(社区)应急救援队伍113支,1346人);企业、星级酒店、旅游景区等综合性兼职救援队伍59支1771人;在紧急突发时刻时,能做到第一时间响应、快速高效处置,为精河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筑牢安全屏障。

审核人:乌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