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安全生产

精河县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日期:2024-10-09

来源:精河县防震减灾中心

分享:

一、自然灾害情况

2024年,精河县发生低温、大风(18天)、高温、冰冻、寒潮、融雪型洪水、暴雨、大雾、泥石流、地震等灾害13次,其中低温灾害1次,大风灾害4次,融雪型洪水2次,暴雨型洪水灾害4次,地震灾害2次,未造成人员伤亡,未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洪涝旱灾、泥石流等其他危害性灾害。

二、防震减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质灾害工作

一是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修订地震、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自然灾害临时救助等应急预案,并通过媒体公布。指导住建、电力、卫健委、发改委等部门修订专项预案。二是组织开展研判会商。组织减灾委成员单位针对存在融雪性洪水、暴雨性山洪、森林草原火灾、阶段性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等开展会商16次,提出措施87条。三是联合气象、水利、地质等部门采取电视、短信、企业微信等方式,发布气象、森林草原、防汛、地质、地震等灾害预警信息192次12.24万条。四是制定年度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工作方案,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科普宣传“六进”活动260余次,受教育人数达32740人次。五是精河县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认定管理办法》,扎实推进防震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截至目前,精河县育才幼儿园、县第二中学、县第三中学、县第四中学4所学校已开展创建工作。六是基层综合减灾能力提升试点工作。精河县按照《自治区基层综合减灾能力升试点工作方案》《精河县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成果报告》,制定《精河县基层综合减灾能力提升试点工作方案》。并对4个乡镇12村队(社区)进行责任包联帮扶指导,打造1个八有(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培训演练、有应急避难场所、有物资装备、有工作制度)机制。七是承办博州2024年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并组织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场利用节日、集市日、5·12、安全生产月开展地震知识宣传活动14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3000余份,悬挂标语160余条,公交站台滚动播放防灾减灾宣传标语80余条;通过抖音、微信、网站、微博等发布地震知识200余条;在企业微信平台上传地震宣传、警示片70余个,下载浏览15000余次。八是全县开展“2024年博州5.10地震三断应急演练”“博州突发急性传染病多部门联合应急处置”“大面积停电实战演练”“2024年自治州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演练”等大型演练共15场次,地震、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应急疏散演练691场次,投入资金7.79万元,参演人员76740人,参演队伍784支。

㈠防震减灾方面:一是地震监测常态化。今年争取资金新增“一带一路”地震监测设备1套,共8套,时刻监测地震信息。加密观测,跟踪各项数据实时变化,成功应对4月1日托托镇3.7级地震,未造成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二是完善地震预报机制。不断完善短临预测指标体系、震情短临跟踪和会商研判,参加自治区地震会商1次、自治州会商12次。三是调整“三网一员”宏观监测点位,使监测点位更加合理,通过线上+线下+专家形式培训60余场次,参训1500余人,统筹用好228余名灾害信息员,排除地震异常2次。四是做好地震预警。做好3个监测基本站(五台社区、托里镇政府、托托镇91团气象站)、3个基准站(大河沿子镇南库苏木齐克山区、托里镇南山区、托托镇南山区)的维护,完成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新疆子项目建设任务,在天山中段初步形成秒级地震预警能力和分钟级烈度速报能力。五是积极争取自治区、湖北援助地震预警终端项目,完成自治区支持的34套、湖北援助第一批46套的安装,提升预警能力。六是圆满完成自治区重点地区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调研工作,调研反馈精河县有6条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成绩突出,2条问题。七是配合央媒“防震减灾高质量发展进行时”主题采访,参观了托里镇乌兰旦达盖村8·09地震纪实展厅、第三中学减隔震技术室、精河县地震台,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八是承办博州5·10断网、断路、断电抗震救灾实战综合演练,组织县级地震综合演练6次(党政主要领导参与3次)。九是县乡村三级同步推广手机地震预警的使用,有51109名群众使用,鼓励村(社)居民储备自用求生哨、急救包、手电、瓶装水、方便面等应急物资76000件。

㈡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面。一是联合林草中心修订完善《精河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制定《2024年精河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点》,列出全年工作要点。二是协调精河县铁塔公司在八家户农十六队、茫丁乡达流村通信塔上搭载高清火情监测视频2个,可监控6公里范围,发现并成功预警火情180起。三是在清明、五·一、十·一等重要祭祀、旅游、森林草原防火期间开展联合检查8次,查出问题15个,全部已整改。四是适时发布《精河县森林草原防灭火禁火令》,严禁防火期间,在林草区动火。五是指导林草局开展2024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实战演练1次,小型演练26次,参演人员600余人。六是联合林草中心对16个森林草原管护站进行常态指导检查,检查巡护、防火宣传等情况。

㈢防汛抗旱工作方面。一是联合水利局对县乡村三级预案进行修订,制定《2024年精河县防汛抗旱工作要点》。二是联合水利局、各乡镇(场)向托里镇乌兰旦达盖村、阿合其五台社区前置应急机械、力量,成功应对2次融雪型洪水、2次暴雨型洪水,未造成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三是2024年8月1日,防汛抗旱指挥部吸取温泉7·31事故经验,县政府成立专班,分别由7名县级领导包联乡镇排查河流、泄洪沟、临水临沟等隐患56个,已全部整改,搬迁49户185人。四是指导水利、水库开展2024年精河县防汛抗旱实战演练1次,小型演练6次。五是联合水利、纪检对防汛隐患点、防汛物资进行督促检查3次。

㈣地质灾害方面。一是指导县自然资源局修订完善《精河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24年精河县地质灾害工作要点》。二是督促自然资源局、乡镇场对全县26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风险管控,并成立相应领导机制、制定排查计划。三是指导开展地质灾害演练3次。

三、应急管理工作。

一是预警信息发布服务。精河县与移动公司签订云MAX预警信息发布服务合同,确定了包括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乡镇场班子成员、减灾委成员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村队(社区)领导和工作人员、灾害信息员以及畜牧养殖户等在内的重点预警对象,强化短临预警,切实落实临灾预警“叫应”机制,为灾害防范提供了有力的信息保障。二是加强基层应急防灾设施配备。财政出资1000余万元,为各乡镇村队社区购置92辆微型电动消防车,极大地提高了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三是370MHz应急通信建设。已采购应急双模对讲机20部、微波站一套、移动基站一套并完成调测和试用;应急指挥大厅建设中,指挥大屏和音响系统正在搭建,视频会议系统沿用原有设备;备勤室和会议室设备也在建设中;固定站设备已采购待安装;各重点企业单位视频已接入指挥系统,370MHz局域网络已搭建完成。四是大力推进博州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项目建设通过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为精河县总投资720.9万元,为1支县级应急救援队伍,5支乡级救援队伍。配备地震地质灾害救援、抗洪抢险、水域救援、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综合保障等195台(套)。五是村级按照基层应急救援站“八有”机制建设,拥有办公场所、车库、响应机制、值守功能完备的应急保障体系。基层应急救援站在消防、抗旱、防汛、森林防火、治安维护、卫生防疫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极大提高了基层防灾减灾救援能力。六是精河县财政出资352.9万元购买救灾物资,储备库现有物资四大类29个品种19460件。可满足4000人一次性转移安置需求。向托托镇、托里镇乌兰旦达盖村、生态园避难场所、生产连前置帐篷、棉被、折叠床、被褥、发电机等救灾物资1604件。七是自治区应急前置物资帐篷150顶,被褥2500套,折叠床1500个。八是健全完善物资储备调运机制,明确救灾物资保障规模数量、种类品种,规范存储管理、调拨程序,全面提升救灾保障能力。九是加大救灾物资储备。各成员单位、乡镇场、村队(社区)与企业、机械大户、商超签订代储协议1211份,储备各类机械、米面油等生活保障物资59633件。十是开展迎春晚会、枸杞节、高中考等重大活动的应急保障工作。制定“5.1”木特塔尔沙漠旅游节、“5.19”旅游节、自治区“四方助农”农业行业专项招聘活动启动仪式暨博州现场招聘会、三节两会等应急预案,协调各单位做好活动应急保障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防震减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火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二是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加大应急物资储备投入,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调配使用。

四是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的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是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总之,2024年我县在防震减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和应急管理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加强各项工作,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审核人:署合拉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政府网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500107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220001

    新公网安备652722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