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1号)的有关规定,现公布2021年第2批公开选择编制单位承担采矿权出让前期项目(编制项目名称见下表)。
| 序号 |
编制项目名称 |
编制费用 |
备注 |
| 1 |
精河县五台岔路口4号建筑用砂石料矿普查报告 |
2.5万元 |
“捆绑”委托同一编制单位(一号包) |
| 2 |
精河县五台岔路口4号建筑用砂石料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
2.5万元 |
| 3 |
精河县五台岔路口4号建筑用砂石料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 |
2.5万元 |
(二号包) |
有意承担上述采矿权出让前期项目的编制单位请提供以下资料:1、一号包需提供《采矿权出让前期项目报名表》(见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固体矿产勘查资质(具有乙级及以上资质)(扫描件)、测绘资质(具有丙级及以上资质)(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二号包需提供《采矿权出让前期项目报名表》(见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矿业权评估资质(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021年4月12日19:30前报送到精河县自然资源局(以报名材料送达本局时间为准),一次性按时报送齐全上述材料方为有效报名,我局将在报名时间截止后第1个工作日完成资格审查,在完成资格审查后1个工作日公布有效报名机构名单。
定于2021年4月22日15:50前签到,16:00准时在精河县自然资源局2楼会议室举行公开选择采矿权出让前期项目抽签摇号活动。请报名参加本次抽签摇号活动的编制单位派员参加现场抽签摇号;未派员参加现场摇号活动的编制单位,我局将取消其参加本次抽签摇号承担采矿权出让前期项目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我局将根据抽签摇号结果与被选定承担采矿权出让前期项目的编制单位签订《采矿权出让前期项目合同书》,约定双方权利义务。
联系人及电话:王海峰 0909—5322409 地址:精河县自然资源局
精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6日
采矿权出让前期项目报名表
| 编制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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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资格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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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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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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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竞选的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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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审核人:王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