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第一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向计划的通知》(新扶领办发〔2021〕2号)文件精神,由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精河县乡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内容是建设道路硬化25千米,人行道60000平方米,电网改造33千米,弱电改造2千米,避难场所铺装13400平方米,蓄水池1000立方米,箱变3座,垃圾中转站1座,供水管网22.2千米,供暖管网1千米,排水管网3千米,垃圾填埋专用铲车2辆,后装式垃圾压缩车2辆,洒水车1辆,洗扫车1辆、扫雪车1辆,滑移车2辆等配套基础设施;计划总投资75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一般债券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建设地点为托托镇、八家户农场。
特此公示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举报电话:12317、09097639609、09097639615
审核:王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