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度总体目标 |
1、计划完成保障7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保障1辆车辆正常使用,保障人员经费发放率达到100%、人员考核合格率达到100%,任务按期完成率达到100%。 2、确保单位正常运转,足额保障单位7名在职人员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单位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3、开展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的日常工作;协助党委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4、领导全县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青少年社会团体的工作。 5、组织全县团员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协调政府教育部门做好大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自治州团委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