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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1-09-14

来源:精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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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3、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4、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5、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精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实有人数85人,其中:在职人员6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1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精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包括:精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

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5个处室,分别是:党政办、财务室、综治办、宣传办、组织办。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4306.3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5.8万元,降低3.92%,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本年支出4306.3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07.08万元,降低6.66%,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4306.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06.3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430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6.69万元,占20.82%;项目支出3409.64万元,占79.1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306.3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5.8万元,降低3.92%,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财政拨款支4306.3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07.08万元,降低6.65%,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减少。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2462.9万元,决算数4306.3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74.8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追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462.9万元,决算数4306.3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74.8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追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93.63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10301行政运行825.34万元;

2010399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20万元;

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267.16万元;

2013899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8万元;

2060499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240.65万元;

2079999 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68.9

万元;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6万

元;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万元;

2110402 农村环境保护165.22万元;

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700万元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8.29万元;

2130706 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50万元;

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42.78万元;

2299901其他支出64.8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6.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42.1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54.5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6.19万元,比上年减少1.8万元,降低9.99%,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数量减少,压减经费,节约各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61万元,占77.89%,比上年减少1.4万元,降低9.99%,主要原因是压减经费,节约各项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3.58万元,占22.11%,比上年减少0.4万元,降低10%,主要原因是压减经费,节约各项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公务用车燃油费。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

公务接待费3.58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接待上级领导检查的就餐费。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1325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16.19万元,决算数16.1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12.61万元,决算数12.6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公务接待费预算数3.58万元,决算数3.5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2.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99万元,增长3.18%,主要原因是:补助类项目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2.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99万元,增长3.18%,主要原因是:补助类项目增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精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5万元,比上年减少6.03万元,降低9.97%,主要原因是压减经费,节约各项开支,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4.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8.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96.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24.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4015.99(平方米),价值790.64万元。车辆17辆,价值242.56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洒水车、垃圾车、垃圾压缩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0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18个,共涉及资金3406.04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茫丁乡2020年农村“三老人员”生活补助及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项目:为全乡125名三老人员发放补助157.22万元,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6.83万元,目前全部支付完;给干部职工养老提供有效保障,给三老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致富带富能力,稳步提升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基层基础更加牢固。二是各类人员补助资金项目:通过为全乡122名村干部、80名村民小组长、229名干部基层补贴、茫丁乡82名干部业绩考核奖励金、三支一扶、下沉干部、和“聘用人员”按季度足额发放工资和补贴,改善人民生活,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业务能力。三是2020年茫丁乡享受失地农民补助849户1838人,每人每月享受补助291元,1-12月发放失地农民补助638.75万元,从而改善失地人群生活情况,增强参与村队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基层基础更加牢固。四是茫丁乡大棚房清理整治及巴音阿门村违章建筑拆除费:该项目为5个村队的违章大棚房进行清理及对巴音阿门村违章建筑拆除进行清理工作,共实施资金为100万元,为乡村振兴提供了保障,确保了农业、生态的健康发展。五是茫丁乡民航路建设征地补偿款;精河县民航路建设需征收茫丁乡东庄村1户村民土地,征收土地1.5亩,按照4.5万元/亩补助标准,土地补偿费6.75万元,附属物19.25万元,合计补偿26万元 ;给基建队151户农户征地补偿款47.96万元;有效保障了失地农民生活质量,提高了幸福指数。六是2020年村级运转支出、社区工作经费:已解决19个农牧业村无钱办事的问题,及时发放资金为更好地开展为民服务活动,覆盖率达到100%,提高了村队工作效率,增加村队收入,服务群众满意度已达到100%。七是第二批个体工商户政策兑现资金:该项目为茫丁乡160户个体工商户政策兑现经费拨付8万,符合要求的个体工商户每户补助500元。该项目的实施使受益人群生活有效改善,减轻部分经营压力,更有效地提升了政府公信力,有效助推了个体工商户的持续经营情况。该项目的实施使受益群众的满意率已达到100%。八是2016年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小庄子)项目;该项目为小庄子村建设1022.5平方米文化室,有利于聚焦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群众满意度达到100%。九是疫情期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该项目实施给80名困难群众提供生活补助,对受疫情期间无法外出务工、营业、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对象对社会救助的满意度已达到97%。十是茫丁乡2020年“访惠聚”及生活补助:茫丁乡2020年“访惠聚”28人,每人每月1800元,共发放补助金额64.84万元。生活补助增加干部收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加干部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基层基础更加牢固。十一是2020年联户代表专项补助:该项目为全乡500名联户代表发放补助75.06万元,目前全部交完;增加相关人员收入,致富带富能力和稳步提升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十二是2020年改厕补助资金:该项目为2262个农户提供改厕补助,总投资为165.22万元,保障我乡农村改厕项目的顺利完成;保障项目资金及时到位,及时拨付;严格管理项目实行,严格验收,保证质量;大力开展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让我乡农村环境“卫生死角”集体变靓、变净,建设清洁宜居、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十三是2020年中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补助项目:为新庄村建设940平方米文化室,项目总投资额为50万元,从而增加了村集体经济实力为目标,探索创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形式,建立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十四是茫丁乡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北地,新庄村,皇宫南村,城关村):该项目为2015-2017年各村综合服务建设项目债务资金,用于4个村庄文化室及体育场地的建设及装修,各村共建筑面积5320平方米,该项目的实施完成了乡村文化室的建设,有利于聚焦乡村振兴战略,提升了农民精神风貌,参与村队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基层基础更加牢固。十五是2020年文化中心宣传经费:该项目在我乡范围内开展5次文化活动,提高了广大城乡居民享受到更加丰富多彩的公共文化服务,提升了群众幸福指数,群众满意度已达到100%。十六是农村安居工程补助资金:该项目为37户提供了安居富民房,投资资金为42.78万元。该项目的实施,改善19个村队农村住房条件,推动农牧民致富奔小康。更好的保障了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极大地消除了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群众的满意率已达到100%。十七是文化馆免费开放项目:参加各类活动场次6场,完成文化站培训2次;该项目的实施使广大城乡居民享受到更加丰富多彩的公共文化服务,对文化能人和图书管理员进行系统的业务能力培训,使受益群众提高专业水平,可持续开展文化普及活动,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十八是茫丁乡农副产品冷库项目购买设备款:该项目总用地面积33190.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69.43平方米,其中:冷库总建筑面积1072.82平方米(保鲜库4间),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296.61平方米,水泥硬化路面2139.58平方米,以及配备冷库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本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在合同约定的完工期限内施工完毕,已支付700万元。项目完成后,使企业原料得到保障的同时,也解决了种植户的销售问题和枸杞盛果期鲜果腐烂损失严重的问题,有效避免由于枸杞销售季节明显性和种植农户个体不具备长期储存条件,出现经销商压级压价现象而导致的销售压力增加。通过企业带动更多的农民增收致富、贫困户脱贫。

存在问题及分析

1、单位内部绩效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和规范,缺乏系统的绩效管理目标和刚性的制度约束,落实绩效目标的执行人员和资金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不足;

2、对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编制资金使用绩效目标的重要性认识重视度还不够,对于未开展执行的项目未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资金何时拨付,在编制绩效目标缺乏进一步的细化;

3、对绩效管理认识理解不够,缺乏系统全面的理论认识,绩效管理及监控意识有待加强;

4、政府和各事业单位合署办公,经费支出由政府统筹做支出,各部门人员因工作原因已经在前期花销部分办公支出,但存在报账不及时的现象。

下一步措施

强化日常监管内容。主管部门确认年度项目绩效目标,及时组织本部门所属单位,按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填报被跟踪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单位开展日常跟踪监控,跟踪项目绩效目标实现进度,及时掌握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收集跟踪监控材料,报送主管部门审核。

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茫丁乡2020年农村“三老人员”生活补助及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

主管部门

精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精河县茫丁乡组织办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97.84

164.05

164.05

10

1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97.84

164.05

164.05

10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2020年农村“三老人员”生活补助县配套每人每月1100元的生活补助,发放享受2020年农村“三老人员”生活补助县配套金157.22万元;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每人每月185元,,2020年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6.83万元。 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基层基础更加牢固,提高干部收入水平,补助人群生活明显改善。

为全乡125名三老人员发放补助157.22万元,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6.83万元,目前全部支付完;给干部职工养老提供有效保障,给三老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致富带富能力和稳步提升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基层基础更加牢固,提高干部收入水平,补助人群生活明显改善。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农村“三老人员”生活补助人数(人)

≥125

125

6

6


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人数(人)

≥122

122

6

6


质量指标

补助覆盖率(%)

=100%

100%

6

6


时效指标

经费发放及时率(%)

=100%

100%

6

6


补助发放率(%)

=100%

100%

6

6


成本指标

农村“三老人员”生活补助 (元/人/月)

=1100

1100

7

7


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元/人/月)

=185

185

6

6


“三老人员”及 村干部养老保险总额(万元)

≤164.05

164.05

7

7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提高干部收入水平

收入增加

100%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补助人群生活改善情况

有效改善

100%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基层基础更加牢固

显著增加

100%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100%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各类人员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精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精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97.62

1,074.63

1,074.63

10

1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497.62

1,074.63

1,074.63

10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1.为全乡122名村干部发放1-12月补助529.38万元;2.为全乡80名村民小组长1-12月发放补助187.2万元;3.为一村一大学生工资报酬52.81万元;4.2020年“访惠聚”县派干部生活补助发放120.89万元;5.为2019年7-9月乡镇干部岗位补贴及干部业绩考核12.92万元;6.为全乡122名村干部医疗保险及村干部人身意外险发放4.85万元;7.给全乡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发放1万元;8.小区服务人员补助发放78.5万元;9.为聘用队员生活补助发放87.09万元。

通过为全乡122名村干部、80名村民小组长、229名干部基层补贴、乡82名干部业绩考核奖励金、三支一扶、下沉干部、和“聘用队员”按季度足额发放工资和补贴,改善人民生活,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业务能力。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村干部报酬人数(人)

≥122

122

2

2


村民小组长报酬人数(人)

≥80

80

2

2


一村一大学生社保工资人数(人)

≥4

4

2

2


“访惠聚”县派干部生活补助人数(人)

≥53

53

2

2


乡镇干部岗位补贴及干部业绩考核人数(人)

≥122

122

2

2


村干部医疗保险及村干部人身意外险人数(人)

≥122

122

2

2


三支一扶生活补助人数(人)

≥5

5

2

2


小区服务人员补助人数(人)

≥19

19

2

2


聘用队员生活补助人数(人)

≥30

30

2

2


质量指标

补助覆盖率(%)

≥98%

100%

2

2


各类人员考核合格率(%)

≥95%

100%

2

2


时效指标

补助发放及时率(%)

≥95%

100%

2

2


补助发放率(%)

≥95%

100%

2

2


工作任务完成截止时限

2020年12月30日

100%

2

2


成本指标

村干部报酬(元/人/月)

≥3100

3100

3

3


村民小组长报酬(元/人/月)

≥2000

2000

2

2


一村一大学生社保工资(元/人/月)

≥2100

2100

2

2


“访惠聚”县派干部生活补助(元/人/月)

=1800

1800

2

2


乡镇干部岗位补贴及干部业绩考核(元/人/月)

=100

100

2

2


村干部医疗保险及村干部人身意外险(元/人/月)

≥420

420

2

2


三支一扶生活补助(元/人/月)

≥500

500

3

3


小区服务人员补助(元/人/月)

≥3500

3500

2

2


聘用队员生活补助(元/人/月)

≥3000

3000

2

2


各类人员补助总额(万元)

≥1074.63

1074.63

2

2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提高干部收入水平

增加收入

100%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致富带富能力

有效提高

100%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稳步提升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

长期持续

100%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7%

100%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2020年失地农民补助

主管部门

精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精河县茫丁乡民政办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720.00

638.75

638.75

10

1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720.00

638.75

638.75

10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2020年茫丁乡享受失地农民补助849户1838人,每人每月享受补助291元,合计638.75万元。补助改善失地人员的生活。

2020年茫丁乡享受失地农民补助849户1838人,每人每月享受补助291元,1-12月发放失地农民补助638.75万元,从而改善失地人群生活情况,增强参与村队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基层基础更加牢固。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失地补助户数(户)

≥849

849

7

7


失地补助人数(人)

≥1838

1838

7

7


质量指标

补助覆盖率(%)

≥90%

100%

7

7


补助兑现率(%)

≥90%

100%

7

7


补助标准(元/人/月)

≥291

291

8

8


时效指标

补助发放及时率(%)

≥90%

100%

8

8


成本指标

发放总额(万元)

≤720

638.75

6

6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补助人群生活改善情况

有效改善

100%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参与村队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基层基础更加牢固。

长期推动

100%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97%

100%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茫丁乡大棚房清理整治及巴音阿门村违章建筑拆除费

主管部门

精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精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00

100.00

100.00

10

1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00.00

100.00

10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为深入开展“大棚房”和“违章建筑拆除”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扎实推进问题查处整改,确保2019年10月10日前彻底完成整治任务,县财政下达解决“大棚房”清理整治拆除经费50万元,巴音阿门村违章建筑拆除及清运垃圾费50万元。乡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压紧压实责任,切实把清理整治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该项目为5个村队的违章大棚房进行清理及对巴音阿门村违章建筑拆除进行清理工作,共实施资金为100万元,为乡村振兴提供了要素保障,确保了农业、生态的健康发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涉及村队(个)

≥6

6

4

4


拆除违章房屋(平方)

≥7900

7900

3

3


拆除房间数(间)

≥330

330

3

3


拆除别墅间数(间)

=1

1

3

3


质量指标

项目开工率(%)

≥97%

100%

3

3


环境整治率(%)

≥98%

100%

4

4


工程验收合格率(%)

≥97%

100%

3

3


时效指标

资金支付及时率(%)

≥97%

100%

3

3


工程按期完成率(%)

≥97%

100%

4

4


成本指标

大型挖掘机(每小时/元)

≥300

300

4

4


大型铲车(每小时/元)

≥300

300

4

4


劳务费(每人/天)

≥200

200

4

4


大型自卸货车(趟次/元)

≥200

200

4

4


项目总成本(万元)

=100

100

4

4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为乡村振兴提供要素保障

有效保障

100%

8

8


生态效益指标

景区环境达标率(%)

≥95%

97%

8

8


可持续影响指标

确保农业健康发展

长期延续

100%

7

7


确保生态草原的保护

长期延续

100%

7

7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97%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茫丁乡民航路建设征地补偿款

主管部门

精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精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00

73.96

73.96

10

1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73.96

73.96

10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精河县民航路建设需征收茫丁乡东庄村1户村民土地,征收土地1.5亩,按照4.5万元/亩补助标准,土地补偿费6.75万元,附属物19.25万元,合计补偿26万元;基建队征地补偿款47.96万元。

精河县民航路建设需征收茫丁乡东庄村1户村民土地,征收土地1.5亩,按照4.5万元/亩补助标准,土地补偿费6.75万元,附属物19.25万元,合计补偿26万元 ;给基建队151农户征地补偿款47.96万元;有效保障了失地农民生活质量,提高了幸福指数。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征收土地面积(亩)

=1.5

1.5

5

5


附着杨树(棵)

=380

380

5

5


附着果树(棵)

=900

900

4

4


砖围墙(米)

=25

25

4

4


基建队征地拆补偿人数(人)

=151

151

4

4


质量指标

资金兑现率(%)

=100%

100%

4

4


享受征地补偿标准(元/亩)

=4500

4500

4

4


附着杨树补偿标准(元/棵)

=25

25

4

4


附着果树补偿标准(元/棵)

=200

200

4

4


砖围墙补偿标准(元/米)

=120

120

4

4


时效指标

资金发放及时率(%)

=100%

100%

4

4


成本指标

发放征地补偿总额(万元)

=73.96

73.96

4

4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居民生活改善情况

有效改善

100%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幸福指数

有效提升

100%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失地农民生活质量

有效保障

100%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8%

98%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2020年村级运转支出、社区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精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精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00

117.00

117.00

10

1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17.00

117.00

10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解决19个农牧业村无钱办事的问题,及时发放资金为更好地开展为民服务活动,确保村队正常运转,提高村队工作效率,增加村队收入,提高服务群众满意度。

已解决19个农牧业村无钱办事的问题,及时发放资金为更好地开展为民服务活动,覆盖率达到100%,提高了村队工作效率,增加村队收入,服务群众满意度已达到100%。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村队(个)

≥19

19

8

8


质量指标

覆盖率(%)

=100%

100%

8

8


经费发放兑现率(%)

=100%

100%

8

8


时效指标

经费发放及时率(%)

=100%

100%

8

8


工作开展及时率(%)

=100%

100%

8

8


成本指标

发放总额(万元)

=117

117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提高村队收入

收入增加

100%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情况

有效提升

100%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更好的开展为民服务活动,确保村队正常运转

确保村队正常运转

100%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村队满意率(%)

≥97%

100%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第二批个体工商户政策兑现资金

主管部门

精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精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00

8.00

8.00

10

1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8.00

8.00

10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为坚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促进全县经济平稳发展,茫丁乡个体工商户政策兑现经费拨付8万,补助的户数达160户。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符合要求的个体工商户每户补助500元。该笔补助的发放使补助人群生活有效改善,减轻部分经营压力。

该项目为茫丁乡160户个体工商户政策兑现经费拨付8万,符合要求的个体工商户每户补助500元。该项目的实施使受益人群生活有效改善,减轻部分经营压力,更有效地提升了政府公信力,有效助推了个体工商户的持续经营情况。该项目的实施使受益群众的满意率已达到100%。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经费覆盖村队个数(个)

≥19

19

7

7


补助个体工商户户数(户)

=160

160

7

7


质量指标

补助覆盖率(%)

≥95%

100%

7

7


时效指标

补助发放率(%)

≥95%

100%

7

7


补助资金发放完成时限

2020年9月30日

100%

7

7


成本指标

补助总金额(万元)

≤8

8

7

7


每户工商户补助金额(元/户)

=500

500

8

8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补助人群生活改善及政府服务群众工作情况

有效改善

100%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个体工商户持续经营情况

持续经营

100%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8

100%

5

5


受益对象满意度(%)

≥98

100%

5

5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2016年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小庄子)项目

主管部门

精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精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00

20.00

20.00

10

1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20.00

20.00

10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精河县茫丁乡小庄子村2016年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为地上两层框架结构,主要用于小庄子村文化室建设工程,建筑面积1022.5平方米,使用上年结余额直接支付的方式支付20万。乡村文化室的建设,有利于聚焦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该项目为小庄子村建设1022.5平方米文化室,从而形成乡村文化室的建设,有利于聚焦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筑面积(平方米)

≥1022.5

1022.5

10

10


质量指标

经费发放兑现率(%)

=100%

100%

10

10


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工程按期完成率(%)

=100%

100%

10

10


成本指标

项目建设金额(万元)

=20

20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情况

有效提升

100%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村干部参与村队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基层基础更加牢固

长期保持

100%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7%

100%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疫情期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

主管部门

精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精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00

5.00

5.00

10

1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5.00

5.00

10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对受疫情期间无法外出务工、营业、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对象对社会救助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该项目实施给80名困难群众提供生活补助,对受疫情期间无法外出务工、营业、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对象对社会救助的满意度已达到97%。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困难群众(人)

≥80

80

9

9


临时救助(人)

≥2

2

8

8


质量指标

困难群众发放标准(元)

=500

500

8

8


临时救助发放标准(元)

≥2000

2000

8

8


时效指标

救助资金发放及时率(%)

≥95%

100%

8

8


成本指标

救助资金总额(万元)

=5

5

9

9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提升情况

逐步提升

100%

10

10


提供临时性救助服务率(%)

≥95%

97%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制度

不断完善

100%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救助对象对社会救助实施的满意度(%)

≥95%

97%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茫丁乡2020年“访惠聚”生活补助

主管部门

精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精河县茫丁乡组织办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41.92

64.84

64.84

10

1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241.92

64.84

64.84

10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茫丁乡2020年“访惠聚”按照上级标准发放补助资金,项目生活补助增加干部收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加干部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基层基础更加牢固。

茫丁乡2020年“访惠聚”28人每人每月1800元,共发放补助金额64.84万元。生活补助增加干部收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加干部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基层基础更加牢固。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州派访惠聚工作队人数(人)

≥28

28

6

6


质量指标

补助覆盖率(%)

≥97%

100%

5

5


访惠聚工作任务完成率(%)

≥97%

100%

5

5


访惠聚工作考核合格率(%)

≥97%

100%

6

6


时效指标

经费发放及时率(%)

≥97%

100%

6

6


补助发放率(%)

≥97%

100%

6

6


工作任务完成截止时限

2020年12月

100%

5

5


成本指标

“访惠聚”生活补助(元/人/月)

=1800

1800

6

6


“访惠聚” 工作经费(万元)

=64.84

64.84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补助人群生活改善情况

有效改善

100%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情况

显著提升

100%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基层基础更加牢固

明显增强

100%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7%

100%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2020年联户代表专项补助

主管部门

精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精河县茫丁乡综治办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90.00

75.06

75.06

10

1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90.00

75.06

75.06

10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为全乡500名联户代表发放补助,增加相关人员收入,致富带富能力,稳步提升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基层基础更加牢固。

该项目为全乡500名联户代表发放补助75.06万元,目前全部完成;增加相关人员收入,致富带富能力,稳步提升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联户代表人数(人)

≥500

500

6

6


村队覆盖个数(个)

≥21

21

6

6


质量指标

补助覆盖率(%)

≥90%

100%

6

6


联户考核合格率(%)

≥95%

100%

6

6


时效指标

补助发放及时率(%)

≥90%

100%

6

6


工作任务完成截止时限

2020年12月

100%

6

6


成本指标

联户代表补助标准(元/人/月)

≥150

150

7

7


联户代表补助金额(万元)

=75.06

75.06

7

7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致富带富能力

有效提高

100%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稳步提升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

明显增加

100%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群众满意度(%)

≥97%

97%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2020年改厕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精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精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00

165.22

165.22

10

1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65.22

165.22

10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推动农村厕所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监督社会化、完善公共服务功能,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加快推进我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有效预防和控制肠道传染病发生与流行,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该项目为2262个农户提供改厕补助,总投资为165.22万元,保障我乡农村改厕项目的顺利完成;保障项目资金及时到位,及时拨付;严格管理项目实行,严格验收,保证质量;大力开展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让我乡农村环境“卫生死角”集体变靓、变净,建设清洁宜居、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涉及村队个数(个)

≥19

19

6

6


享受补助户数(户)

≥2262

2262

6

6


建厕所个数(个)

≥2262

2262

6

6


质量指标

项目设计变更率(%)

≤1%

0%

6

6


工程验收合格率(%)

≥95%

97%

6

6


时效指标

项目按期完成率(%)

≥95%

97%

6

6


资金到位及时率(%)

≥95%

97%

5

5


成本指标

每户补助标准(元/户)

=600

600

5

5


2020年改厕补助资金(万元)

≤165.22

165.22

4

4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地下水改善情况

有效改善

97%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改善人居环境

有效改善

97%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综合利用率(%)

≥95%

97%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农户满意度(%)

≥95%

97%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2020年中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补助项目

主管部门

精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精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00

50.00

50.00

10

1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50.00

50.00

10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以增加村集体经济实力为目标,探索创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形式,建立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多途径增加村集体可支配收入,确保村级组织“有钱办事”。

为新庄村建设940平方米文化室,项目总投资额为50万元,从而增加了村集体经济实力为目标,探索创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形式,建立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筑面积(平方米)

≥940

940

10

10


质量指标

经费发放兑现率(%)

≥98%

100%

10

10


工程验收合格率(%)

≥98%

100%

10

10


时效指标

工程按期完成率(%)

≥98%

100%

10

10


成本指标

项目建设金额(万元)

=50

50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服务群众物质基础

有效保障

100%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建立村集体发展长效机制

长期保持

100%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村集体满意度(%)

≥95%

100%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茫乡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北地,新庄村,皇宫南村,城关村)

主管部门

精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精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00

77.06

77.06

10

1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77.06

77.06

10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精河县茫丁乡2015-2017年村各村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为2015-2017年各村综合服务建设项目债务资金,新庄村老文化的建设,北地中村文化室建设,皇宫南村体育场地的建设,城关村老文化室的装修及各村文化室建设还债资金,主要用于文化室建设工程,各村共建筑面积5320平方米,使用专项资金全部支付完毕。乡村文化室的建设,有利于聚焦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该项目为2015-2017年各村综合服务建设项目债务资金,用于4个村庄文化室及体育场地的建设及装修各村共建筑面积5320平方米,该项目的实施完成了乡村文化室的建设,有利于聚焦乡村振兴战略,提升了农民精神风貌,参与村队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基层基础更加牢固。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筑面积(平方米)

≥5320

5320

10

10


质量指标

经费发放兑现率(%)

=100%

100%

10

10


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工程按期完成率(%)

=100%

100%

10

10


成本指标

项目建设金额(万元)

=77.06

77.06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情况

有效提升

100%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参与村队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基层基础更加牢固

长期保持

100%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7%

100%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2020年文化中心宣传经费

主管部门

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精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00

25.00

25.00

10

1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25.00

25.00

10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专项资金用于保障文化站各项文体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文艺演出活动,丰富群众的娱乐生活。按照计划参加精河县的各项文体活动和比赛,通过不断加大财政投入、不断拓展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广大城乡居民享受到更加丰富多彩的公共文化服务,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使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该项目在我乡范围内开展5次文化活动,提高了广大城乡居民享受到更加丰富多彩的公共文化服务,提升了群众幸福指数,群众满意度已达到100%。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文艺活动参加人次(人)

≥80

80

7

7


文化活动开展场次(次)

≥5

5

7

7


质量指标

文化活动及比赛参与率(%)

≥97%

100%

7

7


文化活动任务完成率(%)

≥97%

100%

7

7


时效指标

文化活动及比赛及时率(%)

≥97%

100%

7

7


文艺活动按期完成率(%)

≥97%

100%

7

7


成本指标

文化活动及比赛总额(万元)

=25

25

8

8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丰富全乡干部业余文化生活

有效提升

100%

10

10


提升村民文化素质

有效提升

100%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可持续开展文化普及活动

长期开展

100%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100%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农村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精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精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00

42.78

42.78

10

1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42.78

42.78

10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使环境较为以前大大改善,改善农村住房条件,推动农牧民致富奔小康。更好的保障了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极大地消除了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使群众的满意率达到95%。

该项目为37户提供了安居富民房,投资资金为42.78万元。该项目的实施,改善19个村队农村住房条件,推动农牧民致富奔小康。更好的保障了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极大地消除了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群众的满意率已达到100%。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补助户数(户)

=37

37

8

8


受益村队覆盖个数(个)

=19

19

8

8


质量指标

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

100%

8

8


时效指标

补助发放及时率(%)

=100%

100%

8

8


成本指标

补助发放总额(万元)

=42.78

42.78

9

9


补助发放标准(户/元)

≥11562

11562

9

9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改善补助人群生活条件

有效改善

100%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改善人居环境

有效改善

100%

15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5%

100%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文化馆免费开放项目

主管部门

精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精河县茫丁乡文化站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00

4.70

4.70

10

1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4.70

4.70

10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按照计划参加精河县的各项文体活动和比赛,通过不断加大财政投入、不断拓展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广大城乡居民享受到更加丰富多彩的公共文化服务。对文化能人和图书管理员进行系统的业务能力培训,使受益群众提高专业水平。

参加各类活动场次6场,完成文化站培训2次;该项目的实施使广大城乡居民享受到更加丰富多彩的公共文化服务,对文化能人和图书管理员进行系统的业务能力培训,使受益群众提高专业水平,可持续开展文化普及活动,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参加各类活动场次(次)

≥6

6

6

6


完成文化站培训(次)

≥2

2

6

6


质量指标

文体活动及比赛参与率(%)

≥90%

100%

6

6


培训完成率(%)

≥90%

100%

6

6


时效指标

文体活动及比赛及时率(%)

≥90%

100%

6

6


培训工作完成及时率(%)

≥90%

100%

6

6


成本指标

文体活动及比赛(万元)

≥4.2

4.2

7

7


培训工作经费(万元)

≥0.5

0.5

7

7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丰富全乡干部群众业余文化生活

有效提升

100%

6

6


公共服务水平及业务保障能力提升

有效提升

100%

6

6


生态效益指标

人文环境改善率(%)

≥90%

100%

6

6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可持续开展文化普及活动

长期开展

100%

6

6


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持续提升

100%

6

6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8%

100%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茫丁乡农副产品冷库项目购买设备款

主管部门

精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精河县茫丁乡扶贫办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00

700.00

700.00

10

1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700.00

700.00

10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围绕贫困户脱贫“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为项目租赁方提供枸杞的保鲜冷藏和各类枸杞饮品的储存,有效解决精河县枸杞在盛果采摘期间鲜果腐烂损失严重以及销售难、储藏难等问题,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增加村集体收入,依托企业收购周边农户农产品并同时可提供50个就业岗位,优先考虑贫困户就业。

精河县茫丁乡农副产品冷库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33190.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69.43平方米,其中:冷库总建筑面积1072.82平方米(保鲜库4间),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296.61平方米,水泥硬化路面2139.58平方米,以及配备冷库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本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在合同约定的完工期限内施工完毕,已支付700万元。项目完成后,使企业原料得到保障的同时,也解决了种植户的销售问题和枸杞盛果期鲜果腐烂损失严重的问题,有效避免由于枸杞销售季节明显性和种植农户个体不具备长期储存条件,出现经销商压级压价现象而导致的销售压力增加。通过企业带动更多的农民增收致富、贫困户脱贫。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总用地面积(㎡)

=33190.05

33190.05

5

5


新建冷库数量(座)

=1

1

5

5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执行率(%)

=100%

100%

5

5


质量指标

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

100%

5

5


公示公告执行率(%)

≥95%

100%

5

5


资金结余结转率(%)

≤8%

0

5

5


时效指标

项目(工程)完工时间

2020年9月底

100%

7

7


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

≥95%

100%

6

6


成本指标

工程建设总成本(万元)

≤700

700

7

7



经济效益指标

带动增加贫困人口全年总收入(万元)

≥1.2

100%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人)

≥20

20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年)

≥15

15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

≥95%

100%

3

3


农业经营主体满意度(%)

≥95%

100%

3

3


采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农户满意度(%)

≥95%

100%

4

4


总分

100

100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审核人:那孜古丽·特列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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