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规定,进一步加强博乐市治理超限超载源头监管工作,经对精河县合法货运源头企业排查摸底,详细核实源头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现将排查确认的第一批重点合法货运源头企业予以公示,请广大人民群众加强对相关企业的监督,积极举报货车“双超”行为,监督举报电话: 12345。
各货运源头企业要严格落实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自行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厂关,确保出场车辆无“双超”行为。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货运源头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双超”违法行为的发生。
2022年精河县第一批重点货运源头企业治超监管公示名单:
1 |
精河县龙源商混拌合有限责任公司 |
张联国 |
187****9999 |
2 |
精河县恒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崔忠磊 |
133****0001 |
3 |
精河县鸿盛商混拌合有限公司 |
李桂生 |
135****1218 |
审核人:玛丽可孜·吐尔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