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3日,裴玉玲设立的“新疆金掌柜财务服务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代理记账资格申请,根据申请材料,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机构名称:新疆金掌柜财务服务有限公司
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机构负责人:裴玉玲。
四、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鹿卫平。
五、办公地址: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精河镇伊犁路58号博雅居洋房14-3商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8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我局决定批准该项行政许可。
六、公示日期: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3日。
如果对该事项有异议,请与精河县财政局综合股联系,联系电话:0909-5337759。
特此公示。
精河县财政局
2024年5月27日
审核人:孙雪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