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切实履行财政监督职责,发挥财政监督作用,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运行,严肃财经纪律,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根据《2024年度精河县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委托第三方公司对6家行政事业单位和2家本地重点企业开展财政监督检查。行政事业单位重点围绕2023年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将“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政府采购、财务管理、财务收支是否规范,财经纪律执行是否严肃等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核心内容开展。本地重点企业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将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核心内容开展。现将检查单位名单公示如下:
一、行政事业单位:
1、茫丁乡人民政府
2、精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3、精河县第二小学
4、精河县大河沿子镇第二双语幼儿园
5、精河县红十字会
6、精河县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
二、本地重点企业:
1、精河县隆昌通达客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精河县诚达市政城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精河县财政局
2024年6月11日
审核人:孙雪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