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博州财政局下发精河县财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资金参照直达资金4949万元,按照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资金情况,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根据博州财政局《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资金参照直达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博州财社〔2020〕46号)文件下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资金参照直达资金4949万元。
二、资金使用安排原则
博州财政局《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资金参照直达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博州财社〔2020〕46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财办〔2020〕29号)文件要求,经县社保局、县财政局审核确定,结合具体情况安排使用资金。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0年财政专项直达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资金来源 |
建设地点 |
投资规模(万元) |
责任单位 |
1 |
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资金参照直达资金 |
中央财政直达资金 |
县社保局 |
4949 |
县社保局 |
监督电话: 0909-5331026 0909-5336977
精河县财政局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