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博州财政局下发精河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0.7875万元,按照2020年寄宿制贫困学生生活补助具体发放情况,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博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博州财教〔2019〕79号)文件下达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寄宿生补助)0.7875万元。
二、资金使用安排原则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新政发【2016】102号)文件及博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博州财教〔2019〕79号)文件要求,经县教育局、县扶贫办审核确定,结合寄宿制贫困学生生活补助情况安排使用资金。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资金来源 |
建设地点 |
投资规模(万元) |
责任单位 |
1 |
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寄宿生补助4人) |
中央财政扶贫资金 |
初级中学 |
0.3 |
县教育局 |
2 |
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寄宿生补助1人) |
中央财政扶贫资金 |
托里镇中学 |
0.0625 |
县教育局 |
3 |
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寄宿生补助2人) |
中央财政扶贫资金 |
大河沿子镇小学 |
0.125 |
县教育局 |
4 |
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寄宿生补助4人) |
中央财政扶贫资金 |
大河沿子镇中学 |
0.3 |
县教育局 |
监督电话:0909-5336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