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博州财政局下达精河县中央、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565万元,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博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博州财扶〔2021〕4号)文件、《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博州财扶〔2021〕5号)文件,下达中央、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565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文件要求,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因素法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2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安排使用情况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资金来源 |
建设地点 |
投资规模(万元) |
其中财政资金 |
责任单位 |
1 |
精河县茫丁乡五棵树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
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茫丁乡五棵树村 |
2614 |
2614 |
精河县茫丁乡政府 |
2 |
精河县八家户农场农二队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
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八家户农场农二队 |
1325 |
1325 |
八家户农场 |
3 |
精河县大河沿子镇呼和哈夏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
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大河沿子镇呼和哈夏村 |
1338 |
1338 |
精河县大河沿子镇人民政府 |
4 |
精河县阿合其农场壮大产业建设项目 |
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阿合其农场 |
288 |
288 |
阿合其农场 |
监督电话:0909-5331026 0909-5333441
精河县财政局
2022年1月8日
审核人:赵新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