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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资金

关于精河县2023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公示

日期:2022-12-30

来源:精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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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博州财政局下达精河县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77万元,按照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精河县2023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博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博州财扶〔2022〕7号)文件,下达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77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农〔2021〕19号)文件要求,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因素法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3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安排使用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来源

建设地点

投资规模(万元)

其中财政资金

责任单位

1

精河县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农七队)

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八家户一标段农七队

607

607

八家户农场管理委员会

2

精河县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牧业四队)

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八家户农场牧业四队

910

910

八家户农场管理委员会

3

精河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项目

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大河沿子镇、托里镇、茫丁乡、托托镇、八家户农场、阿合其农场

60

60

精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计

1577

1577


监督电话:0909-5333441

            精河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30日

审核人:王海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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