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博州财政局下达精河县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39万元,按照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精河县2023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的批复》,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博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博州财振〔2023〕1号)文件,下达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39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文件要求,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因素法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3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安排使用情况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资金来源 |
建设地点 |
投资规模(万元) |
其中财政资金 |
责任单位 |
11 |
精河县托里镇大庄子北村枸杞鲜果加工销售项目 |
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 |
托里镇大庄子北村 |
14 |
14 |
托里镇大庄子北村 |
2 |
精河县八家户农场农业五队污水一体化处理建设项目 |
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 |
八家户农场牧业五队 |
50 |
50 |
八家户农场牧业五队 |
3 |
精河县阿合其农场农二队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 |
阿合其农场 |
565 |
565 |
阿合其农场 |
4 |
精河县八家户农场农四队果园建设项目 |
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 |
县八家户农场 |
110 |
110 |
县八家户农场 |
合计 |
739 |
739 |
|
监督电话:0909-5333441
精河县财政局
2023年5月12日
审核人:王海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