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对“博州精河县渠系整治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的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通过公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更好的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现向广大公众就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博州精河县渠系整治提升工程;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精河县水利局;
建设内容及规模:精河总干渠改造工程、老南干渠改造工程、五台输水线路工程、精河-大河沿子河连通工程、九分闸-大河沿子河连通工程。
(1)总干渠扩建工程:改造总干渠渠道长2.4km。配套渠系建筑物3座。
(2)老南干渠改造工程:改造长度32.8km,对沿线建筑物共97座进行重建。
(3)精河-大河沿子河连通工程:新建渠道长32.5km,新建配套渠系建筑物78座,暗涵1.3km(穿阿恰勒河),修建防洪导流堤38.3km。
(4)五台输水线路工程:采用并行新建方案,原五台支渠渠道规模不变,新建一条渠道,新建渠道总长25.7km。新建渠系建筑物93座,重建防洪导流堤1.2km。
(5)九分闸-大河沿子河连通工程:新建水系连通工程1条,总长1.5km,新建附属建筑物3座。
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40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精河县水利局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999770990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邮箱:zhousuen@qq.com
联系电话:1529903679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意见或电话咨询。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审核人:黄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