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实行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要求。今年以来,精河县水利局以水政监察执法为抓手,深入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保护地下水资源合理配置和可持续利用。
2024年9月22日水政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和茫丁乡水管站工作人员联合开展水资源行政执法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水政监察大队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违法机电井实施了紧急封停措施,有效遏制了非法取水行为的继续蔓延。整个执法过程,水政监察大队展现了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工作迅速而不失严谨,既体现了对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彰显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下一步,水政监察大队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日常巡查与监管,确保水资源管理法规得到有效执行,为构建生态文明、实现可持续发展贡献水利力量。
审核人:张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