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水政执法效能,精河县水利局创新执法模式,在办案过程中深度融入水法律法规与水利政策宣传,以“执法 +普法”双轮驱动,推动形成良好水事秩序。执法人员每受理一起案件,从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到案件处理的各个环节,都会主动向当事人及周边群众开展普法宣传。面对违法凿井、违规取水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在严格依法查处的同时,结合具体案例,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条文,耐心讲解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生态破坏与安全隐患,让群众直观认识到遵守水法规的重要性,切实将宣传教育贯穿执法始终,2025年上半年,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35起,立案调查26起,结案18起(其中行政处罚案件5起,行政处理案件11起,不予处罚案件2起),开展普法宣传工作3次,共计发放宣传材料3625份,宣传635人次。
通过执法普法深度融合,群众对水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与认同感显著增强。因法律意识淡薄导致的违法现象大幅减少,越来越多群众从被动接受管理转变为主动学习水法规知识,积极配合执法工作,主动参与水事违法行为监督。这种转变有效遏制了水事违法行为的滋生蔓延,辖区内水事秩序得到明显改善,群众对水资源保护和水利政策的支持度不断提升,形成了全社会共同维护良好水事环境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县水利局将持续深化“执法+宣传”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更多元化、更贴近群众的宣传形式。同时,进一步优化执法流程,强化执法与宣传的协同联动,通过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和环保意识,从源头上减少水事违法行为,全力营造稳定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为县域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审核人:张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