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精河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总收入22678.89万元(不含上级拨款收入),同比增长10.34%。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收入14077.85万元,同比增幅21.3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601.04万元,同比减少3.92%。
精河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总支出15422.61万元(不含上解上级支出),同比下降22.07%,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支出5396.29万元,同比下降27.0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0026.32万元,同比下降19.08%。
精河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当期结余0万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期结余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期结余0万元。
精河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收益12.04万元(均为利息收入),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益9.3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益2.72万元。
审核人:邓永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