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7日-2022年12月2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909-7701916
通讯地址: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邮编833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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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八家户新雨润塑料制品厂滴灌带生产线扩建项目 |
精河县八家户农场南戈壁 |
精河县八家户新雨润塑料制品厂 |
新疆朗新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在厂区挤塑车间内新增内镶式滴灌带机2台、70滴灌带机5台,水带机2台,扩建项目采用聚乙烯颗粒为原料,新增年产800吨滴灌带、水带的产能。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万元,占总投资的4.5%。 |
一、施工期大气水、固废污染物防治:1.根据项目区域环境特征和工程特点,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场地,减少对施工区域的环境影响。2.妥善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弃渣和建筑垃圾,控制施工扬尘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二、运行期污染物防治:1.运行期挤塑车间安装集气装置收集挥发性有机废气,收集后的废气经二级处理(UV光氧设备净化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2.运行期生活废水排入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3.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的边角料经收集后装入原料包装袋在厂区内暂存,定期由专业废品站回收,不随意排放;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废灯管等危险固废,按规范建立危险固废贮存间,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交由环卫站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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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审核人:其米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