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
电话:0909-7701916
通讯地址: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邮编833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承诺文件 |
1 |
精河县裕泰棉业有限公司新建回收棉生产线项目 |
精河县大河沿子镇立交桥东侧 |
精精河县裕泰棉业有限公司司 |
深圳市圳清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司 |
1.本项目建设回收棉生产线一条,本项目建成后年产回收棉6000t。 2.项目总投资5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万元,占总投资的5.53%。 |
一、施工期大气水、固废污染物防治:1.根据项目区域环境特征和工程特点,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场地,减少对施工区域的环境影响。2.妥善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弃渣和建筑垃圾,控制施工期限速行驶和保持路面的清洁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二、运行期污染物防治:1.运行期废棉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复合圆笼除尘机组系统收集、除尘、输送、储存。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运行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厂区自建化粪池,经预处理后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大河沿子这污水处理厂处理。3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县环卫站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生产过程清理出的枝叶、棉籽壳等轻质杂质集中收集外售至养殖企业用作养殖饲料原料。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废灯管等危险固废,按规范建立危险固废贮存间,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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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审核人:其米格